公司核名時填寫多少注冊資金都可以嗎公司核名時填寫多少注冊資金都可以嗎不可以。公司注冊需要滿足最低注冊
公司核名時填寫多少注冊資金都可以嗎
公司核名時填寫多少注冊資金都可以嗎
不可以。公司注冊需要滿足最低注冊資金要求即可,而改革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沒有最低限額。目前,在我國要想取得金融機構貸款,要求公司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金融機構判定公司自有資金的一個標準就是看公司的注冊資金。所以,要想多融資,注冊資金還是要相對多一些好操作。只是注冊手續(xù)的費用是按資金多少的百分比來算的,所以注冊資金多,注冊手續(xù)費就貴。
相關知識:最低注冊資本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新公司法第26條】2014年2月18日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資本3萬元限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且股東應當一次繳足出資額【新公司法第59-64條】2014年2月18日取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00萬元【新公司法第81條】2014年2月18日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萬元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00萬元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qū)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guī)定,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tǒng)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同時,由于各種原因,雖然最終沒有采納授權資本制,但卻允許兩種公司的資本都可以分期繳納,而不必一次性繳足,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2014年2月18日國務院印發(fā)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