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營業(yè)的分公司怎么注銷一般來說,分公司的決定權都是由總公司進行管控的,當分公司的建立與注銷也都是總
尚未營業(yè)的分公司怎么注銷
一般來說,分公司的決定權都是由總公司進行管控的,當分公司的建立與注銷也都是總公司進行決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尚未營業(yè)的分公司怎么注銷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尚未營業(yè)的分公司怎么注銷
首先是到工商部門申請注銷備案,然后準備注銷的資料,最后資料提交工商部門,即可注銷分公司的話。
1、公司清算組織向雅安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
2、原公司工商登記機關審查、受理(當場或5日內);
3、工商行政機關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4、公告(股份有限公司)。
二、分公司注銷登記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銷決定,注明注銷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文件;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