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公司,是指被另一個企業(yè)(稱為母公司)控制的企業(yè),一般是為簽約方所擁有控制,或是與簽約方有關聯(lián)的公
附屬公司,是指被另一個企業(yè)(稱為母公司)控制的企業(yè),一般是為簽約方所擁有控制,或是與簽約方有關聯(lián)的公司。在服務合同中,與簽約方同為另一家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其他公司,也可以被列為附屬公司里。附屬公司與子公司不同,子公司是指一定數(shù)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xié)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jīng)營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和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決定。附屬公司包括三種:(1)關聯(lián)公司,通過擁有或被擁有,共同管理或長期租賃資產或其他控制手段,與其他公司相互關聯(lián)的公司。(2)子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持有其50%以上有投票表決權股本的公司。(3)被其他公司長期持有其股份(一般是少數(shù)股權)的公司(英國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