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般來說,公司在注冊前都會確定好其經營范圍的,如果企業(yè)由于戰(zhàn)略或者業(yè)務需求打算轉型時,往往會改變其經營范圍,但在實踐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公司成立后的經營范圍是否可以更改?那么公司成立后的經營范圍是否可以更改呢?下面就由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一、公司成立后的經營范圍是否可以更改?
公司成立后的經營范圍是可以更改的。
相關法律如下:
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guī)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第二十八條: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qū)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
第三十三條: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本條例第六章的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
二、如何變更公司法人,需要準備什么?
根據(jù)《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要提供登記申請書、股東會決議及
法人
代表身份證明等材料。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guī)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第三十條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三、公司登記后是否可以馬上變更經營范圍?
答案是肯定的,公司登記后可以馬上變更經營范圍,但是需要經過正規(guī)的程序,準備正式的材料,如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yè)(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等材料。
(一)變更周期
變更公司經營范圍周期只需兩周,一周是預約的時間,一周是正式辦理的時間。兩周就可以辦理完所有手續(xù)哦。
(二)登記程序
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工商登記機關審查、受理(當場或5日內)→工商行政機關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其中:通過郵寄方式的,收到原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通過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的,未收到原件的自發(fā)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需要對申請材料核實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發(fā)核準決定書(當場)→頒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核準決定作出后10日內)。
(三)提交申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yè)(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
自然人
股東);
4、增加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必須報經批準的項目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6、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由公司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一般來說,公司成立后,只要準備好相關材料并辦理相關手續(xù)的話,是可以更改其經營范圍的,以上便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公司成立后的經營范圍是否可以更改”全文。如果您還有關于公司法相關的疑問,歡迎您到咨詢專業(y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