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傳統(tǒng)意義的公司強調的是資合性和社團性,即股東必須為復數(shù)。但是現(xiàn)實生活中,實質上的一人公司比比皆是,名義上雖然有兩個甚至兩個以上的股東,但實質上只有一名股東,因此原《公司法》禁絕一人公司的規(guī)定實際上也是名存實亡。一人公司雖然看起來似乎否定了公司的資合
傳統(tǒng)意義的公司強調的是資合性和社團性,即股東必須為復數(shù)。但是現(xiàn)實生活中,實質上的
一人公司
比比皆是,名義上雖然有兩個甚至兩個以上的股東,但實質上只有一名股東,因此原《公司法》禁絕一人公司的規(guī)定實際上也是名存實亡。
一人公司雖然看起來似乎否定了公司的資合性和社團性,但是并沒有否認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更沒有否認公司本身的法人性。
一人公司仍是獨立法人,具有完全
民事權利能力
、
民事行為能力
和
民事責任
能力。在法律上明確承認一人公司合法存在,不但有利于鼓勵公民和企業(yè)的自主創(chuàng)業(yè),吸引民間資本,擴大投資渠道,而且就一人公司專門設置了制度以防止濫用一人公司制度,損害公司債權人的情形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