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標是指以多人或組織的名義去工商局申請注冊商標,申請后便可擁有商標的持有權,并且受到法律的保
集體商標是指以多人或組織的名義去工商局申請注冊商標,申請后便可擁有商標的持有權,并且受到法律的保護,雖說和普通的商標申請注冊意思看起來差不多,不過其中的流程及所需的材料,還是有些差別的,下面就由創(chuàng)業(yè)螢火小編來為您解答都有哪些差別,希望對您能夠有所幫助。
一、集體商標注冊流程
1、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
2、準備申請書件;
3、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4、在打碼窗口確認提交注冊申請;
5、在交費窗口繳納商標注冊規(guī)費并領取規(guī)費收據(jù)。
二、集體商標注冊所需材料
1、商標申請書應使用商標局指定的書面格式。
2、申請集體商標注冊,應當依照《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按類申請(即1標1類1份申請的原則)。
3、每1個商標申請應當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1份,并在商標申請書商標種類欄上注明商標是集體商標。
4、商標圖樣十份(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當交送著色圖樣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商標圖樣必須清晰,易于粘貼,長和寬應當在5~10厘米的范圍。
5、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書件,應當使用中文,并用打字機填寫。申請書上的申請日期、申請編號一欄由商標局填寫。
6、商標注冊申請人,章戳,應當與核準或者登記的名義一致。
7、申請人將商標圖樣貼在申請書“商標”框內,貼方的方向為指定方向。商標用字應當書寫正確、規(guī)范,不得使用錯字、停止命名用的異體字、不規(guī)范的簡化字。
8、填寫的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應按《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所列商品和服務項目填寫。
9、申請人按規(guī)定向商標局繳納申請與注冊的規(guī)費。
三、集體商標注冊注意事項
1、集體商標注冊申請時雖然已指定商標為集體商標,但未附送資格證明或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的,則由商標局退回,申請日期不保留。
2、申請時雖然已附送資格證明和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但未指定商標為集體商標的,則由商標局退回,限期補工正。申請日期子以保留。
3、因申清手續(xù)不完備或申請書件不符合規(guī)定的商標局退回申清人,在申請日期處蓋有“補”定印章,補正于續(xù)后,申請日期予以保留。凡經(jīng)商標局駁回并蓋有“駁回”字樣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件,不得再次作為申請書件上報。
4、同-申請人的同一商標,已在商品上注冊了普通商標,又申清集體商標注冊的,該申請人已注冊的普通商標不能轉讓和許可非集體成員使用,否則將按將按規(guī)定予以駁回。
5、集體商標的多數(shù)申請人缺少注冊申請及管理的經(jīng)驗,申請注冊之前,申請人如做好事先查詢,咨詢或委托商標事務所辦理其注冊申請事宜,將有益于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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